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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1學年度系周會頒發110-1及110-2獎學金

申請資格:
大二至大四及110學年度大四畢業生110-1及110-2之班級前三名(列印時請特別注意,需附有班級名次成績單)

備註:
第一名3000元,第二名2000元和第三名1000元

**清寒獎學金每班一名,請填寫清寒獎學金申請書,並附上清寒證明及110-1及110-2成績單。

備註:
每名1000元

申請期限至09月08日下午3點00分前送至系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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