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08年薦送學生赴東南亞姊妹校交換
國立屏東大學108年薦送學生赴東南亞姊妹校交換
學生初審申請階段必交之附件資料:
1. 計畫申請表
2. 交換學校排序表
3. 語言檢定證明
4. 英文歷年成績單
5. 家長擔保同意書
備妥以上初審資料敬請於5/15(三)前繳交至系辦(計畫申請表需請系主任核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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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屏東大學108年薦送學生赴東南亞姊妹校交換
學生初審申請階段必交之附件資料:
1. 計畫申請表
2. 交換學校排序表
3. 語言檢定證明
4. 英文歷年成績單
5. 家長擔保同意書
備妥以上初審資料敬請於5/15(三)前繳交至系辦(計畫申請表需請系主任核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