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: 大二至大四及113學年度大四畢業生113-1及113-2之班級前三名(列印時請特別注意,需附有班級名次成績單) 備註: 第一名3000元、第二名2000元和第三名1000元 申請期限至09月08日下午3點00分前送至系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