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協助辦理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規劃推動與督導事宜。
(二) 協助辦理更新地區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事宜。
(三) 協助督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業務事宜。
(四) 長官臨時交辦業務等事宜。
工作時間: 日班 說明:0830-1730。
休假制度: 週休二日、固定休六、日。
工作待遇: 月薪 36,000 至 40,000元 (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) 。
工作性質: 全職。
工作地點: 台北市 松山區。
工作經驗:不拘。
學歷限制:大學以上。
附加條件:
(一)國內大學以上都市計劃、都市計劃與開發管理、地政、土木、建築等相關系所畢業。
(二)有志從事政府主導都市更新計畫、協助督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業務推動事項,或具有上述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